法国的商标与专利注册管理规定
世界商标  浏览
  法国的商标主管部门是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受理商标注册的部门是国家工业产权局及各地的商业法院。因此,在法国的商标注册登记有两种途径:
  1、是商标申请人到国家工业产权局登记;
  2、是到公司所在地区的商业法院登记。
  这两种登记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某项商标最终获得注册批准,其商标生效日期从国家产权局或商业法院收到申请书开始计算。

  申请注册商标一般需要提交两种文件:
  1、是“注册商标申请表”;
  2、是“付费收据”,在委托代理人办理注册手续的情况下,还要提交“授权书”。

  国家工业产权局在收到商标注册申请表后将对该商标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批准其注册。重点审查三个方面:商标的合法性、商标的独占性和申请表填写是否正确。商标一经合法注册,就获得了专有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他任何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无权使用。
  
  法国的专利有两种类型:专利和使用证书,两者具有同等性质,同等效力,不同点有三:
  1、保护期限不同: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使用证书的保护期限为6年;
  2、审批程序不同:批准专利前需要查询在此之前是否已经有人注册过此项专利,而申请使用证书不需要事先查询;
  3、申请专利可以转变成申请使用证书,而申请使用证书不能再转变成申请专利。

  申请法国专利的主要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法国工业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书;
  2、缴纳申请费和预研报告费;
  3、工业产权局审查、批准;
  4、缴纳专利费,领取专利证书;
  5、向社会公布专利证书。
发表我的评论
取消评论

您的回复是我们的动力!

  • 昵称 (必填)
  • 验证码
网友最新评论
邀您共创新三板开放资源合作平台 - 世界商标
全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领域十三年专业服务经验;提供全球200多个国家及地区商标注册咨询服务,全世界同行业务合作伙伴超过2000家。
Copyright © 世界商标
知产客 版权所有 京ICP备0403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