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过程中,也会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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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商标的确权过程中,商标案件是跳不过的一个词。类似商标驳回、商标异议、商标撤三、疑难注册等等,都被归入“商标案件”的范畴里。而提起案件,不少朋友就会紧张起来——要上法庭吗?是不是得打官司呢?

既然有这样的疑问,也就需要一个解答——我们应该怎样理解人们口中的商标案件。

商标案件是一个不专业的说法



以上所说的商标驳回、商标异议、商标撤三、疑难注册等,是发上在一般行政程序上的事件,专业的称呼叫“非诉行政案件”。而根据“案件”的三个义项:1、有关诉讼和违法的事件;2、泛指事件;3 、民事诉讼;这里所说的商标案件,采用第2义项,理解为“发生在商标申请过程中的事件”。

另外,当在网上渐入“商标案件”进行搜索时,我们也找不到相关的解释词条。但与之近似的有另一个词:商标纠纷。

商标纠纷亦称商标纠纷案件,是指以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构成商标侵权成立时应如何进行赔偿为原因的诉讼。商标纠纷是围绕商标发生的法律争议。

《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纠纷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商标异议,二是商标争议,三是商标侵权。

人民法院受理的商标纠纷案件主要有四种类型:商标行政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商标转让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案件及商标刑事纠纷案件。

从概念上来看,只有商标异议、商标撤三可以划入商标纠纷的范畴当中,商标驳回、疑难注册并不属于商标纠纷。然而反过来,商标案件似乎又囊括了商标异议、商标争议和商标侵权等类型事件。因此,我们一般所说的商标案件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

处理商标案件不止一条途径



根据不同性质划分,案件可以分为刑事案件、民事案件、性质案件和经济案件四大类型。商标代理机构所能提供的商标案件服务(商标驳回、商标异议、商标撤三、疑难注册),和以上四种案件类型都没有关系。商标代理机构只能解决商标申请在行政程序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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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商标申请被商评委驳回,按时提交复审材料;商标在公告期被公众异议,按照流程进行异议答辩;应对商标被他人申请撤销,或提交对他人商标的撤三申请等等。这些行为都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因而需要由商标代理机构来代办。然而,一旦涉及具体的商标侵权事件,当事人就要找律师事务所,而非商标代理机构了。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当事人找到了律师来处理案件,也不意味着就要上法庭打官司。解决商标侵权等案件,申请人既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程序进行处理。对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讲,这叫做“日常工商打假。”当然,如果事态严重,或者当事人是个急性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而言,选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有其独具优势:受理案件的人员业务熟悉,处理程序简便,结案较快,因而省时省力。但其明显的不足之处是行政处理决定无终局效力,当事人如对工商行政机关处理不服的,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由此可以看出,“商标案件”这个含义笼统的概念,其处理途径是多样化的。

 

 

 

当因商标而起的案件越来越大

 

 

近年来,商标纠纷案件频发,赔偿的数额也非常大。其中经常被人们提起的有苹果公司“iPad”商标案,加多宝、王老吉的商标纷争,“乔丹”商标的归属案以及红牛商标案。不是动辄几千万的转让金、赔偿金,就是企业面临丧失商标的拥有权、使用权的风险。不得不承认,商标在如今的商业竞争中所扮演的角色已经不容小觑。



在此环境下,商标的确权问题就显得格外重要。申请商标注册、商标转让交易、商标授权许可,以及由此争议商标权的归属划分等等,往往成为问题能否顺利解决的关键。

以加多宝、王老吉为例,起初只是商标权归属的争议,而后则上升至对簿公堂的境地,甚至牵扯出行贿受贿的经济案件,不禁让外人看得凌乱,一头雾水。最终,广药收回了“王老吉”的商标授权,鸿道集团无法继续使用经营“王老吉”品牌,转而重塑形象,推出了加多宝。



在旁观者看来,不论官司胜负,鸿道集团的十年经营,已经赚够了钱。但看着自己打造出的价值千亿的品牌重回旧主,也难免有为他人做嫁衣的感慨。幸而鸿道集团及早采取行动,适时推出了加多宝品牌,在失去王老吉之后,重新站稳了脚跟。假如换作其他中小型的企业,所要面对的可能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灭顶之灾。


俗话说,“前车之鉴,后车之师,”不论是作为企业的管理者,还是有心创业的朋友,都应该认识到商标确权的重要性,并及早采取相应的措施。拿“商标案件”来说,它既包含着商标申请中的问题处理,也包括因商标而起的法律案件。了解清楚这些,更有利于当事人对症下药,做出准确的判断,降低运作成本,提高办事效率,避免一些不必要,甚至难以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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