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利比里亚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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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要

    利比里亚专利、版权和商标法于'叮2年5月24日颁布,当年8月12日生效。

    利比里亚保护商标及服务商标,商标注册采用在先申请原则,商品分类没有规定,商标或服务商标适用全部商品和服务。

    利比里亚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成员国。

二、可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

    为了说明商标所有人由于制造、拣选、证明、经营或销售商品或服务,使用或有意使用的任何商标或服务标志均可以注册。在商标申请之前的5年内,申请人的商品或服务使用的商标已经具有显著性亦可以注册。

三、不可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

    国务秘书对下列商标将拒绝注册:

    1.由带有不道德、欺骗或恶意中伤,或诽谤或虚假的暗示与某一生者或死者有关联,或宗教机构、信仰或民族象征,或可能导致他们受辱或败坏名声的内容组成的商标;

    2.由利比里亚或任外国的旗帜、勋章或仿制品组成的商标;

    3.未经本人书面同意使用其姓名、肖像或签字作为商标,未经利比里亚已故总统在世的遗孀书面同意,使用已故总统的姓名、肖像或签字作商标;

    4.与已注册商标极为近似,或由他人在利比里亚使用在先并且尚未放弃的商号,可能造成混淆、误解或欺骗的商标;

    5.对商品纯粹描述或欺骗地说明的商标,或描述或欺骗性的描述商品的地理名称。

 四、申请人资格

    任何人,不管是利比里亚或外国的公民,个人或公司在向国务秘书或他指定的其他官员出示充分的证明后有权注册商标。申请人需证明,在其知晓的范围内,在申请人决定使用其申请注册的商标之时,除申请人之外,没有另外的人使用该商标。在先申请人有权注册商标。

五、商标申请和注册

    (一)申请所需文件

    1.委托书,需公证经利比里亚或美国领事馆认证;

    2.宣誓书,一式两份,需公证并经利比里亚或美国领馆认证,宣誓书需要说明注册商品的种类,详细说明商标和申请人的职业、商标每一次使用日期,声明在商标使用时没有其他人使用,并且没有别的人有权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以造成混淆;

    3.商标印版(文字商标也需要);

    4.商标图样8张。

    (二)商标申请的审查

任何人、商号或公司申请注册商标,需向国务秘书提交申请,国务秘书对申请可以完全地拒绝或接受,或有条件、修改或改变后接受申请。申请程序的时限和上诉均无规定。

  (三)公告注册

商标申请接受之后,详细内容由国务秘书在全国范围的报纸上刊登公告,每周1次,连续2周。公告费用由申请人支付。对公告商标没有异议的规定,公告即取得商标注册。

六、商标注册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5年,从注册之日计算。商标续展注册有效期亦为15年,续展需在期满前1个月进行。至于注册期满未办理续展的商标,在多长时间内他人不能注册与之相同的商标,法律没有规定。

续展注册需提交经公证、认证的委托书一份。

商标注册后要求使用,注册后2年没有使用,任何人可以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七、商标转让

商标和服务商标可以同商誉一起转让或与商标有关部分的商誉一起转让。

商标转让后3个月内需由受让人向主管当局登记备案。

任何人拥有的商标权利和利益,如果商标继续在他原来的贸易、商品、产品或服务中使用,可以转让给他的继承人或由遗赠或遗嘱转让。

转让所需文件:

1.委托书,由受让人签字,需经公证、认证;

2.转让协议,需经公证、认证;

3.利比里亚原注册证;

4.申请声明书,由受让人签字,需公证、认证。

以上认证均需由利比里亚或美国领事馆作出。

八、商标许可

法律对商标许可未作任何规定。

九、商标撤销

商标有下列情况将被撤销:

1.商标注册后2年未使用;

2.如果有他人违法使用注册商标,而没有及时进行保护诉讼;

3.另采用了新商标。

商标注册之日起的3个月内,所有人及时通知国家有关部门,可以纠正或改变商标,如纠正或改变是对原来设计商标实质的改变,这种改变将被视为是原始商标,在先提交的商标将被撤销。对撤销诉讼的时限未作规定。

十、商标侵权

 商标注册后所有人将享有商标专用权。

 注册商标所有人为反对任何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或欺诈地模仿其注册商标,或在出售的商品上贴上该注册商标或任何模仿,以及在所有人的任何包装上使用或声称商标是该使用人的等等,商标所有人可以诉至法院。如果商标不及时注册,则不能起诉以阻止任何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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