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缅甸尚没有针对注册的法律体系,但缅甸早在英国殖民时期就已经建立了注册制度,不过,这实际上是一种登记制度,而不是由某个政府部门授予的专用权。因此商标在缅甸是属于普通法概念上的保护。在缅甸对于假冒商标的行为,将受到包括刑法和民法在内的缅甸法律的制裁。缅甸是WTO成员,于2007年加入WIPO,尚未加入巴黎公约、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
缅甸是使用优先制国家,凭商标的原始凭证认定权利人,注册纯系为抵制他人仿冒之依据。因此,曾经使用过的特有品牌或标签是否构成商标并不重要,因为制造商可以通过使用,受到法律的保护,这是普通法在打击假冒行为方面的特有优势,而在其它建立了商标注册制度的国家往往需要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来实现。缅甸商标专用权自商标首次使用日起,至商标专用权人允许他人使用该商标止。
缅甸商标注册证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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