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罗马尼亚商标保护原采用的法律是1967年12月29日第28号法,该法于1968年6月29日生效,1987年予以修改。罗马尼亚现行的商标法是1998年4月23日的第84号法,1998年7月23日生效。
2、罗马尼亚采用注册在先的商标保护原则。此外,对罗马尼亚生产企业内销的所有商品而言,商标的使用和注册是强制性的,而在贸易和服务中的商标使用是自愿的。
3、罗马尼亚接受注册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罗马尼亚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
4、罗马尼亚参加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马德里议定书》、《尼斯协定》、《商标法条约》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属同为协定同为议定成员国,于1920年10月6日加入马德里协定书,1998年7月28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属同为协定同为议定成员国。
罗马尼亚商标注册证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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