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 第十七条:“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商标法》 第二十一条:“商标国际注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确立的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可以使用,但是一般不受当地法律保护。因为商标专用权具有地域性,通常在一个国家范围内受保护,即在哪个国家注册,受哪个国家法律保护。国内注册商标只在国内受保护,如果想在哪个国家使用就必须要在哪个国家进行商标注册才可以,也可以申请马德里注册,申请领土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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