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格鲁吉亚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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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要

 
1.  格鲁吉亚商标条例(第304号法令)于1992年5月1日生效。
 
2.  格鲁吉亚政府于1994年1月18日声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在格鲁吉亚继续适用。
 
3.  1998年5月20日格鲁吉亚申请加入马德里议定书,1998年8月20日马德里议定书正式对格鲁吉亚生效。
 
二、商标的申请和注册
 
1992年5月1日格鲁吉亚专利局成立并开始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如果申请人在格鲁吉亚没有住所或主要的营业所,他必须指定在格鲁吉亚的代理人。所有人请求、申请和其他文件必须通过代理人提交。
 
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文件的信息:
 
1. 委托书;
 
2. 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按照国际分类的商品和服务清单;申请的请求部分必须用格鲁吉亚语提交,申请的其他部分可用其他语言,但要在自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格鲁吉亚译文;
 
3. 12张商标图样,尺寸为5cm×5cm或5cm×10cm;
 
4.  对于文字商标,需说明商标的含义。
 
三、前苏联专利局的商标注册和申请
 
前苏联专利局授予的而且在1992年5月1日仍有效的商标注册的所有人以及在1992年2月1日前向前苏联专利局或在1992年5月1日前向俄罗斯专利局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可于1994年9月30日前向格鲁吉亚专利局提出授予格鲁吉亚商标注册的请求并要求享有优先权。现期限已过,不再赘述。
 
四、商标的国际注册
 
格鲁吉亚专利局授予的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向格鲁吉亚专利局提交申请之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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